发布时间: 2023-09-16 | 作者: 华体会登录界面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核算方法:从滞交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按天数核算,也便是每天按未交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核算。用公式表明:滞纳金=未交税款金额*0.05%*滞交税款天。滞纳金是对不按交税期限缴交税款的交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交税款特别的份额的金钱,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交税款的交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办法。
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责任。(2)责任人超越规则期限不履行责任。(3)能够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依照税法有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则期限交交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特别的份额的罚金。一般适用于税收范畴,但不限于此。其他办理范畴凡存在金钱给付责任的,当相对人不履行责任时,都有选用滞纳金的或许,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办法既能够尽或许的防止因责任人不履行责任使国家利益受损害,一起也能防止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赶快履行责任,因此可作为行政办理的有用手法。
交税人、扣缴责任人未能按规则的期限交纳或解交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交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交税凭据上的应交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交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于2017年1月1日,将撤销信用卡滞纳金。
2016年4月15日,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事务有关事项的告诉》,撤销滞纳金,由发卡组织和持卡人协议约好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告诉,自2017年1月1日起,撤销信用卡滞纳金,关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组织应与持卡人经过协议约好是否收取违约金和相关收取方法和规范。发卡组织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钱银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